針對酒店廚房設備的通風換氣,紅寶書中有“當通風系統的風量大于爐灶排氣罩的風量時,多余部分應由全面排風系統排出。當排氣罩的排風量大于通風系統的風量時,也應設置全面排風設備,在爐灶未運行時使用?!奔慈嫱L換氣系統與排油煙系統是相互獨立的,并且都應該設置,風井也不能公用,所以一般廚房應設有兩個風井,一個排油煙,一個用作全面通風換氣的排風(住宅家用廚房除外)。
有關風量的計算,《飲食建筑設計規范》JGJ 64-89中4.2.3針對廚房通風另行有規定。其中很多與暖通技術措施和紅寶書中有出入。如“計算排風量的65%通過排風罩排至室外,而由房間的全面換氣排出35%;”“排風管風速不宜低于10m/s”“補風量宜為排風量的70%”等。從時效性上來講,作為一本1989年出臺的規范,其不如新版紅寶書及技術措施。有出入的地方應該按照新版紅寶書及技術措施處理。
但是排風量的問題,如果沒有排風罩的具體排風量,紅寶書中有關“多余部分應由全面排風系統排除”的表述無法真正在設計中量化計算。因此一般使用技術措施4.2.11中的換氣次數進行全面通風換氣排風量的計算依據(雖然該條是針對密閉廚房的)。
技術措施4.2.11規定:(獨立的機械排風系統在廚房)正常工作時,換氣次數不應小于6次/h,(廚房)不工作時不應小于3次/h。
計算出了風量,風機,風管,風口的設計按照一般的通風換氣原則一致即可。